Saturday, October 17, 2026

關於在加拿大用打工度假簽證求職的最有智慧的回答!

昨天晚上我主持我們職涯協會的一場 marketing 求職演講,由 Lisa 與 Yen 來現身說法. 

我現場學到了一個最重要的技巧 那就是 Lisa 說的,她是持打工渡假簽證。 每次求職時 HR 問她簽證事情 她就回答 她是用打工度假簽證 目前是給一年 但是可以延簽到三年,而且不需要 sponsorships. 這樣就可以避開許多公司不願意雇用短期工作簽證的求職者的劣勢.因為一般你如果是用打工度假簽證入境加拿大,你一入境就少於12個月。 這基本上是一個劣勢. 很多公司工作根本不願意雇用你.

這樣的回答,真是太聰明了!我相信很多台灣人就是回答不當,卡死在這一點,失去了很多本來可以抓住的機會!所以人生在世很多時候怎麼樣說話得體又正確是很重要的事情!

他這麼說也完全沒有錯,而且這是一種非常有智慧的回答,因為如果你是年齡少於35歲,打工度假一年簽證結束後,可以再去買RO簽證最多兩年. 所以她闡述的是事實!

她一再強調講完這個之後就不要再講太多其他的。因為很多事情加拿大本地人對這些簽證的系統一無所知.你越解釋只會越糟糕!你要做的事情就是讓他們安心! 你的工作簽證沒有問題!你是合法在加拿大工作的. 讓他們把重點聚焦在你的技能與你是不是適合這份工作!這才是重點!

他也提到你的履歷表裡面不要去寫什麼台灣或什麼中文. 那對你的求職沒有任何幫助!只會增加他們對你產生更多的疑問? 因為他們要找人就是要像加拿大本地人一樣. 你講的太多你是海外來的只會增加自己的麻煩! 

我想起我以前在美國工作的情況也是一樣。土生土長的加拿大人與美國人沒有人會知道什麼簽證什麼移民這種事情!因為他們一出生就是公民,他們根本不需要去知道這些麻煩的事情!很多事情你跟他們越解釋越糟糕!我以前都是使用TN visa,很多的獵人頭公司 會要我提供之前的簽證 例如H1B L1 OPT 等等。我常常每次都必須要解釋 TN visa 是不能轉移的,現有簽證給妳也沒有用.TN每次換雇主都得重新回到美加邊界重新申請. 我還曾經碰過美國南邊的HR 她搞混了 墨西哥的 TN2 跟加拿大的 TN1 兩個名稱雖然接近,但是申請程序上差異非常大。

在美國與加拿大這些 HR 與 recruiter 每天有這麼多的事情要做,大部分來應徵的都是本地人! 為了你這一個外國人,他們還得去搞懂這些簽證的事情,真是製造麻煩!除非是真的找不到人,否則他們聽到你這種簽證的事情很多時候就不會再考慮你!所以千萬不要越解釋越糟糕!因為你在製造他們的麻煩!他們只是打工仔,將心比心的想一想!每個人工作都想要省事 簡單 不要惹麻煩!記住這一點!

所以如果你是持打工度假簽證入境加拿大工作的就直接告訴他們,你可以最多延長到三年 這樣就夠了!祝各位求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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