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一位求職者,他丟了300份applications 拿到6 次 interview 但是沒有 job offers .
他是IT 背景,有八年資歷 ,加拿大留學兩年。他能夠每50份申請拿到一個面談機會,這個已經是很不容易的!這也代表他的資歷沒有問題 !他的履歷表也沒有問題 !雇主願意給他機會。這就只差臨門一腳。
但是問題就是卡在面談的時候沒有聽懂一些問題 。特別是因為口音的問題 ,特別是某一些南亞口音沒有聽懂,那當然就沒有辦法回答,那就一定輸掉了 !所以他的瓶頸就是英文的聽力。
在我過往的文章中,我一直強調 ielts 7 左右的英文聽力是必要的最低標準,因為 ielts 7 代表 40題只答對 30% 也就是只聽懂 75% ! 如果你是ielts 6 那代表 你40題只答對23題 也就是56% 這就是為什麼你的面談不會過! 英文實力的差距就在這裡顯現出來.如果你連問題都沒聽懂,你怎麼可能能答對問題 ?更不要說回答完美的答案!老實說這種求職面談只會錄取第一名,所以就算你能夠完美回答問題,也未必能夠拿到錄取 ,更何況你根本沒有聽懂那就不用玩了!
憑良心說 就算七分也是不夠的 ,在某一些行業 護士 醫生 社工 老師 律師 秘書 藥劑師 等等需要有更高的英文能力標準 ,萬一你沒有 ?輕則鬧了笑話 ,重則就是出人命 ,特別是醫療行業 ,必須100%溝通沒問題。否則會出醫療糾紛或人命。
一般台灣人英文平均只有5分 要達到75% 的7分 是天大的差距。 而且很多人可能一輩子也考不到7分。 所以如果你要來加拿大求職就必須要用最高的標準要求自己! 否則就是浪費時間 功敗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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