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很多台灣人現在加拿大移民辦不出來。 昨天 Max Yao 告訴我他在紐芬蘭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的朋友 6個月拿到省提名. 他自己當初也是快速拿到 PR. 這是一個移民捷徑。 但是不確定還能持續多久。
此外每一個省 如果你是透過省提名拿到永久居留權 ,你有義務”至少”在那個省要住滿730天,不可以搬離那個省,否則將來楓葉卡續卡跟申請公民時都會被移民局打上誠信的問號 ?甚至楓葉卡取消。因為你當初承諾要住在那個省而你並沒有遵守你申請永久居留權時候的承諾 !
就因為當初你承諾你會住在這一個省 住在加拿大,他們才給你 PR 要不然政府就會PR給別人而不是你。這就是你一個重要的承諾! 加拿大社會非常重視承諾 這就是信用!
當你決定去那個省拿到移民身分,就必須想清楚到底你願不願意住在那個省?這個國家?加拿大移民尺度會越來越近緊縮。以前很多便宜行事,今後很多事情加拿大都會嚴格按照規定來辦事!
你可以email cashin333@yahoo.com.tw 聯絡 Max 或 YouTube. 他會很樂意協助!
https://www.youtube.com/@maxyao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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