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問我一個問題 在加拿大如果離開本行太久,會不會經驗被質疑過時呢? 我真的碰過這種事。 很多HR or headhunter 會要求applicants 的主要技能的經驗必須是最近 2-3年 。超過三年他們有可能不考慮你這個經驗為技能。 當然這個 case by case!當然各行各業不同。這也就是我常常說的要騎驢找馬。慢慢跳 千萬不要沒有工作 !
而且你有工作要換工作跟你沒有工作找到新工作。他們的態度是不一樣的!你如果有工作他們會問你什麼時候能夠辭職?開始來工作?薪水的議價上你也比較有籌碼來談,但是如果他們知道你沒有工作,他就會有可能把你排在最後面來考慮,除非你非常優秀。 薪水議價也比較困難。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