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E full time employee 是指 full time permanent employee 相對於contractor 是指有合約 時間到就中止。 FTE 這個名詞在工作 HR上還指 一個員工的工作負荷量 以IBM 以前的慣例 1.3 FTE 是正常可負荷工作量 但是如果高於 1.5 是不正常狀態 公司就必須趕快雇用多一個人 來減輕負擔 這也有違勞工法規。這些 1.3 1.5 每個公司與部門都不同。 但是如果妳覺得工作負荷過重 是可以跟勞工部門complaint的 甚至可以拒做 但是最好跟你的律師討論過 並重新仔細讀過妳的JD.
正常 有規模 有制度 正派經營的大公司是不會讓你超過 1.1 1.2 FTE 太多的 我以前在IBM 曾經將近2.8 FTE 但是那是暫時的 老闆會叫我某些業務轉移給其他部門或其他同事 好公司一定會守法。
我曾經在美國 Wells Fargo bank 富國銀行工作過 銀行有36萬員工 這真的是很規模龐大的銀行 後來也待過 Bank of America 有32萬員工 加拿大很多銀行只有最多三萬人 臺灣的銀行通常不過幾千人 。在wells fargo 每個工作都切的很細 最常聽到同事在說就是 因為我們有36萬員工 所以工作範圍稍大一點就會工作量過大 銀行也不希望 一個人做太多事情 以免有舞弊 隱瞞事情 有假期一定強迫妳用掉 不能 carry over to next year. 常常不休假的人就可能會有問題 銀行經營最重要的就是保守所以防弊是最重要的。這樣的銀行絕對讓你只做一個FTE. 這些銀行大部分員工都是 contractor 開始做起 做了幾年觀察妳表現良好可以成為正式員工 manager 會告訴妳一個job number 去申請 然後要半年時間 才能完成所有程序變成正式員工 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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