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職場文化與台灣(東亞)文化上的差異 part 5
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區別 -
在加拿大 人與人 公司與公司 公司與員工之間都是依據契約精神來劃分邊界與區隔的。 甚至不同部門之間也有 SLA (Service level agreement) or SOW (scope of work) 你只需要符合做到 SLA or SOW 要妳做到的有限責任就可以 . 不要撈過界幫對方做。 在台灣工作時很多事情劃分不清 通通是你的責任 妳有無限的責任與義務。
這裡不是這樣的 不是妳的 就直接說不。 特別是妳代表公司與別的公司合作或服務 一定要清楚知道自己的 boundary.
例如我以前 被公司派去某些銀行做 dba 工作 對方要我 trouble shooting 包含 index . 或者修改某一個 script. 我如果確定知道這個不在我的 SOW 之內那我就會告訴對方 這不是我該做的. 如果對方希望我做,那我就會告訴他直接跟我的 manager 聯絡,那可能需要修改 SOW 這個銀行需要要多付錢給 公司然後公司就會叫我這個部分就由我來負責。這樣我的績效會提升 因為我注意到 stand firm on 公司 interest. 而且增加 公司 new business and increase 公司 revenue! 所以要搞清楚自己相關的 SLA and SOW.
當初進公司簽的 job offer 也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上面明明白白的規定你的工作執掌範圍是什麼?你只需要把這個做好就是你的本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